2月12日,费城市议会通过“带薪病假”法案,市长纳特也在当天于市政厅签署该法案。90天后将正式生效。法案规定,员工人数多于10人的公司需向每个员工提供每工作40个小时可获得1小时的带薪病假时间福利。
市长纳特在签署法案的发布会中表示,市长办公室近来一直在努力促成实施此法案,因为那些努力工作的费城市民们应该享受到带薪病假的福利,市府应给他们创造更好的工作环境。费城市议员格林利(William K. Greenlee)数年来一直尝试游说并推行此法案。他表示,带薪病假能造福约20万费城市民,尤其是低收入人群丶单亲家庭丶学生或刚开始工作的人们。
据悉,格林利于2008年就已代表市议会提出带薪病假法案,是全美范围内最早提出此类法案的城市之一,但直至今年才得以通过。目前全美已有16个城市设立相似法案。对于为何7年后才在费城立法的问题,市长纳特表示,在前几年萧条的经济环境下,通过此法案是不切实际的,也会引起众多公司企业的不满。费城经济去年强势复苏,现在才是实施该法案的最好时机。
市长纳特的顾虑并非无中生有,大费城商会(GPCC)一直站在带薪病假法案的对立面。他们认该为法案的设立会使大量公司迁移到其他城市,企业的流失会造成费城经济逆向发展。商会负责人格蕾丝(Joe Grace)表示,商会曾提议将带薪病假的要求从“员工人数高于10人的公司须遵守此法案”变更为50人,但市议会并没有采纳。
听闻此法案通过,大部分费城市民们感到十分欣喜。华裔市民李先生表示,此法案应该更早些通过,像近两年冬季低温严寒,流感高发,而很多生病的人为了生计又不敢请假,这对他们本人和同事的健康,甚至公司效益都会造成不好的影响,“毕竟好身体才是革命的本钱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