专家介绍
美国宋和孟律师事务所(Song & Meng, PC)合伙人。
美国移民律师协会会员。
网址:http://songmenglaw.com/
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法学硕士,复旦大学法学硕士、学士。
美国移民法日报Immigration Daily供稿人,洛杉矶华人资讯网、“华人客”等移民专栏作者。著有多篇移民法及移民生活相关文章,收录于《侨报》、《北美留学生日报》、华人生活网等,并经常被新浪网及各大移民论坛转载。
专长:各类工作签证、职业移民、投资移民。
代表案例:
成功代理国内知名连锁餐饮品牌所有派遣员工的L1签证申请;成功代理疑难的EB5直投案件及大量区域中心案件;成功代理不同类型企业的跨国公司高管L1及后期的EB1C申请;成功代理演艺界、商界及科研界人士的EB1杰出人才申请;成功代理大中小各类型企业的H1B申请,并多次成功代理复议申请,说服移民局推翻先前拒绝(denial)决定。
视频说明
办理EB2EB3准备I-140阶段三大注意问题
要点一
提交申请的时间
要点二雇主的财务证明
I-140申请阶段需考察雇主是否有能力承担承诺给绿卡申请人的薪资
方式一:若员工已经为该雇主工作薪金已经达到绿卡要求水平,提供薪资支付证明即可
方式二:雇主净利润超过需支付工资,若已工作但工资未达标,则净利润需达到差额水平
方式三:若净利润不达标则需要雇主的净资产可达到差额水平,或能够覆盖整个薪金水平
若以上三种方式均无法证明,可使用其他税务报告等非常规方式,但应向移民局说明
净资产通常需要通过雇主的年度报税表计算
要点三雇员个人资质的要求
应详细比对每一项对申请人的要求
不可忽略技能上的要求